診斷


創建治則

治則可以基于中醫診斷被制定。由于治則依賴于診斷的結果,所以診斷和鑒別必不可少(根本)的癥狀,疾病的主要原因,二級(分支)的癥狀,疾病的體征和癥狀是很重要的。例如,肝火可由肝血不足引起。肝血不足可以由腎陰虛引起。在這樣的關系下,腎陰虛是肝血不足的根源,肝血不足是腎陰虛分支。近而,肝血不足是肝火的根源而肝火是肝血不足的分支。有時治療根本就以足夠。而有時根本和分支必須同時治療。明確診斷將有助于確定病人的哪些需要應首先治療或更值得關注。有個一般規則,急性條件必須首先處理而根本條件應其次處理。當慢性和急性條件一起出現,治療更關鍵的條件。如果急性條件并不重要,根原問題的治療應優先處理。
積極的治療結果反映出正確的治則和表明醫生在哪個條件須首先治療方面做出了正確的選擇。如果治療沒有顯示出積極的結果或者只是輕微的改善,那么治則應因此重新評估和改變。


步驟1:
病人表現出的癥狀應通過四診搜集并且根據辨證論治的各種方法來區分。


步驟2:
診斷之間的關系必須應用中醫的基礎(陰和陽,物質,致病因素,臟腑器官,和通道)慎重考量。


步驟3:
制定一個明確的治則。


步驟4:
選擇一個與診斷相匹配的穴位組合。


步驟5:

監測治療結果和必要時調整治則和穴位組合。